危货运输企业管理规定?

成数国际_主机资讯 2023-09-13 06:06 编辑:admin 279阅读

一、危货运输企业管理规定?

办理危货运输资质证,有危险品运输专车,高温不允许运输丶有专人押运等。

二、货运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三、货运企业车队规模规定?

没有车辆台数的限制。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

成立一个运输公司,必须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拿到营运许可证。然后办理营业执照,取得执照的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的商贸营业执照是不能从事运输的。 申办物流企业所需条件: 1、仓储;2、场地;3、普通货运运输;4、货运代理

二、注册资金:50万以上;

三、办公场所; 

四、车辆规模在5辆以上,平均吨位不低于5吨。(没有车物流园区可以注册)

 五、有专用机械设备、箱体检查设施,地面平整能承受重箱的压力,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必要消防设施,足够照明和通道。

 六、场地不能在住宅区和二楼以上楼层,不能影响居民休息,符合环保、城管、交通方面的要求。

四、货运封闭管理规定?

第一个,对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中外驾驶员在我境内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特别是与货运场站的管理人员、装卸人员的近距离接触。

第二个,针对入境车辆停靠的货运场站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为入境驾驶员设置专门的临时通道和专门的休息区域,运输企业和货运场站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车辆的消毒和驾驶员、场站管理人员、装卸人员的自身防护和防疫物资的配备,同时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口岸交通运输一线人员的防疫物资配备。

五、货运站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企业资质也就是企业的资格与素质。资质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业务能力等进行审查,以确认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发相应的资格证书的一种制度。

资质管理的特点:

1、资质有了更细、更规范的分类。资质按专业性质可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各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包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2、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资质管理的核心内容,任何企业的资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可以通过资质升级或增项来提高自身的资质等级或增加资质覆盖范围。

3、资质管理有了明确的惩罚规定。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申报、年检、变更资质的工程中发现企业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第十四条规定的诸如串通投标取得施工任务、违反转包/分包工程、发生过三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七、企业中水管理规定?

1.企业建立用水管理制度。

2.规定用水时间段。

3.规划用水区域。

八、企业股票账户管理规定?

1、允许证券公司通过统一账户平台为投资者办理全部类型的不合格账户解除交易限制业务。

2、避免同一投资者持不同证件开立两个一码通账户,优化港澳台投资者证件信息录入要求。

3、完善外国人可以开设A股证券账户的表述,即“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国自然人,还可以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4、证券公司在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前,了解投资者注销账户的真实意愿,避免投资者将证券账户销户和资金账户销户相混淆。

5、机构户申请变更机构名称的,也允许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信息核查系统”核查机构变更前与变更后的证照属于同一机构,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截屏打印件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将不合格账户解除权限下放给券商

据了解,前些年,中国结算公司牵头、券商配合做过一次大规模的账户清理工作,将一些非实名开户等不规范账户加上了限制标识,即为不合格账户。随着管理规范化,一些不合格账户希望能够取消交易限制。

据中国结算发布的修订通知,为方便投资者办理不合格账户规范业务、解除不合格账户的交易限制,允许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办理全部类型的不合格账户解除交易限制业务,证券公司和投资者无需再将相关业务材料邮寄至中国结算申请解除不合格账户的交易限制。

券商中国记者分别咨询券商经纪业务部执行总经理、券商运营人士了解到,在本次修订之前,不合格账户若想取消交易限制,需要券商将客户资料搜集起来向中国结算申请,然后由中国结算公司来操作;此次修订之后,相关权限下放,券商就可以直接操作取消不合格账户的限制。

“券商这边直接来操作,验证手续不见得会少,但是效率估计会提高。”有券商运营人士向记者分析到。

“这样投资者办理不合格账户规范业务就会更加方便,所花费的时间会少一些。”有券商经纪业务执行总经理对记者表示。

优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录入

据中国结算消息,目前,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既可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开立A股账户,也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立A股账户。为加强投资者身份信息管理,避免同一投资者持不同证件开立两个一码通账户,我公司优化了港澳台投资者证件信息录入要求。

“我们也发现这个问题,有一些股民拿着两个证件就能开通两个一码通账户,本次修订的这个条款表明中国结算要对港澳台居民的账户加强管理。”上述经纪业务执行总经理表示。

券商中国记者对比发现,修订之后,关于这部分规定新增两项内容,即“投资者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开户代理机构应先查询该投资者是否已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开立证券账户。对于未使用通行证开立一码通账户的,开户代理机构应将居住证作为主要身份证明文件,将通行证作为辅助身份证明文件。”反之,当投资者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开立证券股权账户时,开户代理机构也应查询相对应的证件。

完善外国人群可开A股账户

去年下半年,中国结算修订《证券账户业务指南》,明确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可以开立A股证券账户。

据当时规定,有两类境外投资者可以开设A股账户,其一是外国的自然人以及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自然人;其二是在大陆工作和生活的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

这次,中国结算完善该条款,新增一类人群可以开设A股证券账户,即“在境内工作且其归属国(地区)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外国自然人,还可以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

上述经纪业务人士表示,这边中国A股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更多外国人群可以参与A股投资。

账户注销前必须了解客户真实意愿

此前,中国结算规定,证券账户可以网上销户。中国结算此次表示,为防止投资者因理解偏差而误注销证券账户,要求证券公司在为投资者办理证券账户注销业务前,了解投资者注销账户的真实意愿,避免投资者将证券账户销户和资金账户销户相混淆。

记者从券商人士处了解到,监管放开网上销户之后,有些投资者在网上办理的时候,不太清楚是该注销资金账户或证券账户,有些业务没有完毕,就把不该销户的给销户了。

上述经纪业务执行总经理表示,修订上述条款后,对券商的影响在于,有了更多挽留客户的空间;对客户来说,可以进一步表达真实意愿。

机构户变更名称更方便

中国结算表示,为方便投资者办理业务,对于申请变更机构名称的,允许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信息核查系统”核查机构变更前与变更后的证照属于同一机构,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截屏打印件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券商中国记者发现,此前,机构投资者只有申请将“三证合一”前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才可以通过这些系统来查询。

“通过网上查询就可以认证的,机构户办理变更会更加方便。”上述券商人士对记者说。

此前已修订五次

据统计,在本次修订之前,《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一共修订过五次。

第一次是2014年11月,修改了机构投资者办理账户查询业务时所需身份证明文件材料等四项内容;

第二次修订是2015年3月,放开了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数量的限制;

第三次修订是2016年10月,将一个投资者单市场可以开立 A 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数量的上限调整为 3 户,还补充了机构使用新版“三证合一”证照办理证券账户业务的相关内容等;

第四次修订是2017年8月,细化了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核验要求,并重申定期对投资者账户信息进行核对的要求;子账户范围增加了衍生品合约账户;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同时为信托机构等特殊机构的,应作为特殊机构向我公司柜台申请开立账户,而非向开户代理机构申请;

第五次修订是2018年10月,明确在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可以开立 A 股证券账户,明确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办理证券账户业务等。

九、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设立登记或者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六条 《公司法》规定必须进行评估作价的出资,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七条 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第八条 公司设立登记,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第九条 公司设立登记,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条 注册资本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名称;

(二)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情况。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开户银行和临时账户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说明其权属情况、转移或者承诺情况;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六)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货币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的账户并经验资机构验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后,经评估、验资机构评估、验资。

第十三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第十四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变更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名称;

(二)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三)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和入资账户及账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注册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应当以其它出资方式补交其数额,股东会应当就股东以其它出资方式补交其出资作出决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应当以其它出资方式补交其数额,股东大会应当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的出资应当符合本规定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出具验资证明,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注册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十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非货币出资,未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或者转移过户的出资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数额的,属于虚假出资行为。

第二十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未按规定交付货币或者以非货币出资未按规定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注册资金登记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十、复工企业闭环管理规定?

企业要实施闭环管理,无疫情风险的企业与居住地点间实施两点一线通行;有疫情风险的企业或社区推进点式复工。以上都要通过场所码或数字哨兵,以便于及时掌握出入人员健康状况。对于来自管控区、封控区等地区的返岗人员和新上岗人员,要实施 2-3 天闭环管理。同时,根据市域交通恢复情况,复工复产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公共交通方式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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